房產證上的名字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。其實應該分為幾種情況。而且,和現行婚姻法一樣,婚後購買的不動產名稱由誰寫,其效力是一樣的。不像以前那麼特別,婚前房子的名字呢?規定:房產證上不管寫誰的名字,都不算數!
根據以前的婚姻法,只要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,如果離婚,這房子就可以分割。這也導致了很多財產糾紛。為了解决這個問題,國家出臺了新的婚姻法。根據規定,房地產的分割需要根據投資主體和投資時間進行計算。這也意味著房產證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。重要的是誰給錢,什麼時候給。
一方出資:如果一方出資購買,那麼無論是婚後還是離婚後,都屬於支付方。但如果是一方出資,卻在房產證上寫下對方的名字,就屬於雙方。同樣,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兩個名字,就屬於雙方。
如果是以自己的名義,但還款部分平分;如果是自籌資金,房子在對方名下,那麼在大多數情况下,都是對方的財產。如果是自籌資金,房間裏寫著兩個人的名字,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共同出資的,屬於共同財產;共同出資的,屬於共同財產。
父母的禮物不可分割為共同財產。婚前,父母給的房子,屬於婚前財產,不按共有財產分割。但如果婚後給房,說明是對其中之一,屬於婚前財產;不說明,按共有財產計算,即使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那也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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